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市场体系建设处
  组织拟订商贸流通、城市商业网点、商务领域重点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和政策建议;指导重要商品批发市场、商业功能区、经济综合体建设与发展;协调各类商品市场和大型商业设施项目论证、预审和听证工作;指导城区市场规划和商业网点建设,推进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负责“农超对接”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审核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监督管理拍卖、租赁、汽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汽车以旧换新、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负责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企业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负责商品市场和大型商业设施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八)商贸服务管理处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家政服务等居民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推进鲁菜、名优小吃的标准化、产业化、国际化工作;指导协调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推荐推广和培育扶持我市“中华老字号”品牌;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有关政策、规定,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负责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商贸服务业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九)市场运行调节处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紧急调度,负责组织安排防汛、救灾、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负责重要消费品(含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的工作机制,拟订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酒类流通、煤炭经营流通管理。
  (十)农村流通处
  牵头商务行业统筹城乡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落实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程;实施国家万村千乡、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扩大内需、支农惠农工程;指导协调商贸流通企业建立和扩大农产品进销渠道,推进农贸结合和“农商对接”;负责推进农村商业网点建设;负责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行业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十一)现代服务业处
  拟订商务服务、电子商务、中介服务、国内会展业等新兴服务业发展规划;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统筹协调我市国内各类商贸会展活动,培育我市品牌展会;负责直销企业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