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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提出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承担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市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市属企业产权变动、资本金变动等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拟订国有资本运营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收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七)企业改革改组处
  研究提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改革改组工作意见,指导企业改制、上市、重组、合资合作以及合并、分立、辅业改制、兼并破产等工作;对涉及国有产权利益调整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职工安置方案;协调企业改革改制中的重大问题。
  (八)企业分配处
  拟订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和职工安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落实困难企业职工救助帮扶工作。
  (九)监事会工作处
  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挂党委组织部牌子)
  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及其后备队伍建设;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
  (十一)宣传与群众工作处(挂党委宣传与群众工作部牌子)
  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负责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工作;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的厂务公开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反邪教等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
  (十二)综合处
  搜集整理全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和所监管企业的综合信息;联系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市属集体经营性资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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