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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盟行署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积极推进节能减排。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限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鼓励发展高科技、低能耗、有利于做长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和非资源型项目。完善节能减排激励引导机制,鼓励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建立盟旗节能减排专项基金,促进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节能减排执法管理体系。认真研究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措施。
  (六)加强资源保护和管理。认真落实自治区矿产资源配置政策,严格控制向产能过剩行业配置资源,以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地勘力度,力争在煤炭、石油、多金属、水资源等勘查方面实现重大突破。严肃查处偷挖盗采、以采代探、圈而不探、倒卖矿权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利用和煤田灭火工作。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清查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重点解决非法占地、未批先建、占而不建等问题。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大力调整用水结构,遏制地下水超采趋势,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稳步发展农牧业经济,促进农牧业持续增效
  (七)加快调整农牧业结构。一是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种植业水资源利用率。全盟节水农业面积达到26.2万亩,其中滴灌面积达到2万亩。积极推广种植节水农作物,重点培育棉花、杂交谷子、蜜瓜等品质优良、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二是大力发展农区养殖业,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三是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牲畜调运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确保农畜产品、农资等质量安全。
  (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抓好绿色有机蔬菜、肉羊养殖、苁蓉人工种植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规模。大力发展农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壮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连接机制,通过产业化带动规模化经营。
  (九)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积极推进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在牧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托各类生态建设项目,将沙漠腹地或丧失生存条件地区的牧民有序转移到城镇和园区;对未纳入国家和自治区生态建设项目的季节性休牧区,实行阶段性禁牧并给予补贴;鼓励阶段性禁牧区有劳动能力的牧民进城务工,严格限制留在牧区的牧户养畜数量;加强对进城农牧民的就业指导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继续开展农牧区土地清理整顿工作,依法打击破坏草原生态、非法开垦土地等行为,建立健全草原、耕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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