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积极争取实施工业、农牧业科技项目,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达45%。以"两基"巩固提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学校管理;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学生住宿费,并以小学、初中每生每学期50元和60元的标准进行了补助;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为100%、98.8%,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在0.2%以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文艺创作健康活跃,群众性文娱活动蓬勃开展,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保护工作得到加强,文化市场繁荣稳定,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1.66%和93.29%。城乡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无重症及死亡病例。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21‰,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工作得到加强,有效应对和处置了公共突发事件。加强市场监管,市场经济秩序不断规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侦查破案工作继续加强,共立刑事案件1346起,破案821起。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共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19批4006件(人)次,较上年下降4.3%。民政救助水平进一步提升,救灾救济工作扎实开展,社会福利、社区建设、优抚安置、老龄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民族宗教工作得到加强,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兴边富民行动"成效显著。
四、政府职能不断转变,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我盟《实施细则》和《分工方案》落实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服从盟委的领导。坚持廉洁从政,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班子成员亲自过问、部署、包案、督查信访案件。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预算、资源配置、招商引资、土地征用等事关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坚持实行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并通过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布,有效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三)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盟人大工委的法律监督和盟政协的民主监督,按要求报告工作,主动听取意见。认真及时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按程序予以回复,办结率达100%。建立健全行署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了行署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均经法制部门严格审核。清理审查了一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39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认真办理了行政复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