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统计制度
统一工作台帐。各培训机构要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技能培训申请表、技能培训工作台帐,认真填写学员姓名、年龄、起止日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助金额、收费情况、就业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实行培训月报制度。各培训机构要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制的月报表,及时上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台帐。工作台帐和统计报表,都要录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
五、健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技能提升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负责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市、县两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工作。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全民技能提升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是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政府职能部门,工会、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各类经济组织的共同责任,必须健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财政部门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提供资金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在项目立项、审批等方面为“1688”工程提供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等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部门优势,扎实推进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制定、落实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政策措施,搞好综合协调,加强督查指导,当好参谋助手,营造社会氛围,推动全市全民技能提升工作扎实开展。
(三)健全引导激励机制
引导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制度。企业招用技术岗位职工,应从获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并根据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和实际技能水平合理确定工资待遇。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
劳动法》和《
职业教育法》规定,优先招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完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机制。市政府每年组织一次“许昌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荣获“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荣获“许昌市技术能手”称号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各级各部门要对培养技能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对做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给予大力表彰、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首席员工”、“青年岗位能手”、“巾帼标兵”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