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增加代理险种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285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我行申请新增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险种的请示》(粤中银金[2008]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增加代理险种(详见附件)。
你分行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已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增加代理险种一览表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已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增加代理险种一览表
代申报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原有险种 | 增加代理险种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89032878 | 4401028903287800 | 广州市东风西路197-199号 | 机动车辆险、家财险、与贷款抵押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险 | 建安工险、货运险、责任险、船舶险、信用险、企财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