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重点推进省新华书店连锁经营网络、黑龙江省新华书店物流配送中心等建设。积极扶持文化产品农村连锁网点建设。加快书报刊、影视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艺术品、电子票务、剧场以及电影院线等现代市场营销体系建设。
3.大力发展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加强文化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经纪、代理等文化中介机构作用,为各类文化单位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引导行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更好地履行协调、监督、服务、维权等职能。
4.推动龙江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把文化交流与文化对外贸易结合起来,把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结合起来,扶持外向型文化企业发展。重点扶持冰雕、冰上杂技、图书、动漫、网络游戏、绘画、民族民俗艺术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支持动漫游戏、电子出版物等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鼓励广电、出版、文艺表演团体等在国外建立文化产品营销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出版单位在省外、国外建立分支机构。支持省杂技团、省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等单位申报“国家文化产品出口基地”。继续办好龙港文化产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积极参与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北京图书订货会、中国(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把文化“走出去”与科技、教育、旅游、体育等对外交流活动结合起来,形成文化外向拓展的合力。
三、组织领导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极端重要性,把文化体制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要求,完善文化体制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各级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一把手”负责的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本地改革工作。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改革工作的规划指导,明确工作进度,细化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推动直属单位改革取得新突破。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及时了解深化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的主动权。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督查和通报制度,促进中央和省委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进展动态,建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哈尔滨、大庆、鸡西等综合试点地区要继续探索实践,在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成效,为面上改革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其他市(地)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调整细化已有改革方案,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