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广泛开展生命教育。着眼于学生的身心和谐发展,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认识生命、珍爱生命、健康成长。实施生命教育内容进课堂,并在多学科教学中渗透生命教育,确保在课堂领域落实生命教育的内容。结合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文化活动、安全法制教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多形式的生命教育专题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在自然和社会中的实践体验。
5.深入开展民族精神教育活动。要结合各种传统文化假日和“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重视开展中华民族节庆教育、仪式教育、礼仪教育,引导学生深入体验民族文化,精心组织“我们的假日”等民族精神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文化认同和民族自豪感。
6.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广泛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知识知晓率;坚持开展“学法守法不违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降低违法犯罪率。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管理工作,从政法系统综合选聘素质较高、适合从事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人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借助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力量,组建法律顾问团或律师义务服务团,定期为中小学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7.加强中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各中小学要根据学生实际,坚持有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地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一日常规训练。通过组建学生“文明监督岗”、“红领巾监督岗”等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开展文明示范生、文明班集体等评比活动。
8.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继续贯彻实施《宁波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意见》,着力抓好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心理档案建设、心理健康预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班级、学校、社区三级预警干预机制。
三、深入推进中小学学科德育建设
9.学习贯彻《宁波市中小学学科德育指导纲要(试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宁波市中小学学科德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学科德育的主要任务,制定学科德育实施计划和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在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和课程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学科德育指导纲要要求,确保学科德育工作取得成效。
10.组织开展宁波市学科德育优秀案例、优质课评选活动,为广大教师搭建平台,积极探索学科德育的途径、措施和方法,总结学科德育的先进经验,营造学科德育的良好氛围。加强学科德育研究工作,组织召开学科德育经验交流会和学科德育优秀课例观摩研讨活动,促进学科德育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