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贯彻《全国家庭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在中小学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相互促进。2010年,市教育局将会同市妇联,启动实施“家庭教育百场讲座”、家长论坛。
18.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2010年,市教育局将会同团市委、市文化局、科技局等部门,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使用,推动更多的教育基地和活动场所向青少年学生免费开放。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集体学习参观活动,并把落实情况纳入学生社会实践考核内容。
19.大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2010年,市教育局会同市综治、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坚决取缔干扰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的经营性娱乐活动场所,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及时处理侵犯师生权益事件,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七、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20.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每年的各种重大节庆日、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纪念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如:举行隆重的开学和毕业典礼等,培养学生的荣誉感和责任意识,激发学生爱国情感。继续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弘扬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21. 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中小学利用寒暑假发动广大中小学生到社区、农村、工厂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对家乡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等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实施中小学生素质拓展行动,根据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不同特点,建立学生素质拓展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校外实践基地、各级各类文保单位和公益文化设施等,继续组织开展百万学生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行动。
22.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倡导学生注册成为志愿者。以高中生为主体,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搭建学生志愿服务平台。要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结合实际,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探索形成具有学生特点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建设学生志愿服务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