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专门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国土、监察、公安、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在区县(自治县)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做到经费到位、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2.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指导,确保上报成果准确无误。市国土房管局在工作中要加强对区县(自治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建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区县(自治县)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各区县(自治县)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执行,防止出现偏差。要按照《规范》要求真实填写各类检查统计报表,单位负责人要在上报检查情况和有关数据报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不得人为修改统计数据和检查成果,伪造审批文件资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监察部门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国土房管局要结合各区县(自治县)工作进度情况,适时组织区县(自治县)之间的交叉检查,加强相互交流、相互监督,确保各地检查工作的严肃性、统一性,全面提高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3.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统一组织查处整改。同时,要抓住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契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行为进行排查清理,重点清查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土地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整改处置力度,对违法构建筑物,该没收的要没收,该拆除的要拆除,并及时收回土地,组织复绿、复耕。对上地违法案件的处理要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监察、公安、司法机关对移送涉嫌违规、违纪和土地犯罪的责任人及时依法处理。
  二、检查的范围、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范围。检查范围为卫星遥感监测图片反映的我市40个区县(自治县)。
  (二)检查内容。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矿产)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依法办理农地转用、征收和供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取得先行用地手续,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是否受理项目用地申报手续,建设项目是否属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矿产勘查开采是否办理用地手续,土地违法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并及时查处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三)检查方式。检查采取各区县(自治县)自查,市国土房管局、市监察局进行指导和督查以及国土资源部督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要将卫片图斑变化情况与土地审批、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用地计划指标以及巡查台账等进行相互印证,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市国土房管局、市监察局对各区县(自治县)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督查验收、约淡和问责等工作。国土资源部将对我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