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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京地税票〔2008〕258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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