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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一”期间蔬菜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一”期间蔬菜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五一”期间我区蔬菜质量安全,广大城乡居民吃菜安全,现决定从现在起至5月上旬,在全区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工作大检查

  对辖区内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农资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农资市场和“五一”期间上市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一是对农资市场的违禁农药进行重点检查,严禁甲胺磷等违禁农药在市场上销售;二是检查蔬菜质量安全生产、经营情况;三是对生产基地即将上市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抽检。

  二、加强田头监测把好准出关

  充分发挥流动检测工作站作用,全区728辆流动检测摩托车要全部上岗,深入田头进行上市前抽检,对于生产基地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由当地政府或村委会组织销毁或通知菜农延期采收,严禁超标菜上市。

  三、做好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广西农业环境监测站及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贺州、百色、钦州、玉林、北海、河池、防城港分中心等检测单位和14个地级市以及106个县(市、区)农业局要加强对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对辖区内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批发(农贸、超市)市场的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监测抽检。

  四、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各市农业局法人代表(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所在市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局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在 “五一”期间,各单位要安排领导值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置,并按照《自治区农业厅重大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

  五、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各市农业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各县(市、区)农业局开展蔬菜质量安全检查。为了扩大宣传,请主动邀请当地新闻媒体参加,并进行宣传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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