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普法宣传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制订年度普法宣传计划,把“五五”普法落到实处。把《纲要》列入普法范围,加大对《纲要》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社区(村社)设立法制宣传栏,每月更新宣传内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政府网站应设置法制宣传的专题栏目,不断更新宣传内容。通过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制观念,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转变政府职能。
1.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科学、合理地设置政府机构,确定部门职责,核定政府编制,推进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依法调整和界定政府职能,避免或减少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制订规则、强化管理、加强监督、优化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推进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2.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按照《
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并联审批,保证按时办结。健全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问责等制度。
3.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整规范、科学有效、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完善行政赔偿制度,探索建立行政赔偿程序中的听证、协商、和解制度。
4. 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建立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群众信息沟通、协商平台机制。加快建立政府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信息公开的社会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则和程序。做好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环境和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全部公开,并创造条件,使公众能够方便、及时地查询。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5.完善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不受侵犯。要建成全市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三)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