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市1/2以上县区日平均气温持续5天以上≤-10℃,并伴有阴雪天气,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预计未来3天上述大部分地区仍将出现明显的降雪天气,阴冷天气仍将持续,对交通、农牧业、输电线路、露天设施等造成严重影响。
Ⅲ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市1/3以上县区日平均气温持续5天以上≤-10℃,并伴有阴雪天气,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预计未来3天上述大部分地区仍将出现降雪天气,阴冷天气仍将持续,对交通、电力、农牧业造成较大影响。
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市1/3以上县区日平均气温持续5天以上≤-8℃,并伴有阴雪天气,积雪深度超过3厘米,预计未来3天上述大部分地区阴冷天气仍将持续,对交通、电力、农牧业造成一定影响。
上述分级标准是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报送、预警和分级处置的依据,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预防准备
在防御关键期,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要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及影响分析,并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同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检查、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传达市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电力、交通、建设、农牧、国土、水利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措施。
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要按照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措施,减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要不断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立与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和电信、移动通讯等通信运营企业之间信息发布联络协调、应急处置机制。
四 应急响应
1. 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要快速、准确、详实。Ⅲ级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县区政府要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2小时内将初步灾情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2小时内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继续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2. 先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