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和保障机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保障机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低成本服务。落实疾病分级诊疗标准,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24、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努力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到年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50%和30%;城乡65岁以上老人建档率分别达到60%和50%;城乡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5%和70%;城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城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50%和30%。城乡人群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分别达70%和60%,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平均达90%以上,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5、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二是完成第三针剂乙肝疫苗补种任务,接种率达90%以上。三是对所有农村育龄妇女实行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四是对所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人均400元的补助。五是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妇女以防治乳腺癌和宫颈癌为重点的妇女常见病免费筛查。六是继续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七是积极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以二级预防为重点,加快全市产前诊断技术网络建设力度,逐步扩大产前筛查、诊断的覆盖面,启动对城市低保孕妇和农村孕妇实行免费产前筛查、诊断工作,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26、加大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力度。落实农村改厕配套资金,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至2011年2月,全面完成2009-2010年度改厕任务、共64200户,其中洛江区3855户、泉港区9338户、晋江市10830户、石狮市500户、南安市12500户、惠安县6600户、安溪县8546户、永春县8691户、德化县3340户。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7、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制定实施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采供血机构建设等规划。加快鲤城、丰泽、洛江、德化等县(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础建设和实验室设备配置,争取两年内全市公共卫生机构均达国家标准。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28、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依托乡镇卫生院,推动基层卫生监督网底建设,协助开展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农村卫生监督任务,并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9、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发展建设、公用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包括上级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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