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处置问题奶粉乳制品事件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处置问题奶粉乳制品事件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08]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积极有效地处置问题奶粉乳制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处置问题奶粉乳制品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蔡水镜(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刘景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罗少权(市纪委常委)、余列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陈建生(市工商局局长)、叶侑升(市卫生局局长)、洪允辉(市质监局局长)、陈永宁(市农业局局长)、李剑锋(市应急办主任)、陈宇铿(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兴初(市财政局副局长)、吴国华(市畜牧兽医局局长)、陈慧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陈慧兰同志兼任。处置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