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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洪涝灾后农业恢复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生理落果期的果树护理,有效提高座果率

  对柑桔等处于生理落果期的树种,要针对雨水充足,夏梢旺发的问题,及时进行控梢保果,从夏梢萌发后到叶片转绿前,及时采取化学控梢和人工抹梢的方式将嫩梢杀死或摘除,集中养分供应果实发育,提高座果率。

  六、保持高度警惕,继续做好洪灾防范工作

  按照我区历年降雨时段分布,当前正处于雨汛高峰,近期内很可能再次出现强降雨天气,必须继续做好洪灾的防范准备工作。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发布防灾信息,分类指导防洪抗灾工作。对地下水位较高或地势低洼的果园,要形成深沟高畦栽培模式,方便排水除渍。对平地果园,要加紧修整和加固排水沟渠,保证完善畅通。对山地果园,要疏通、加深、加固防护沟、集洪沟,确保果树安全度汛。

  附件6
  蚕桑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

  一、洪水退去后,尽快排除桑园渍水,防止桑园长时间浸渍。低洼桑园受内涝浸渍,应组织人力及时疏通渠道、尽快排除积水,降低地下水位,防止桑树烂根。

  二、对冲刷严重,造成土壤沟蚀、桑根裸露的桑园,应尽快扶正桑树,用好土培实根部,及时填土保根。

  三、水位较高、很少受到洪涝灾害的桑园,这次洪涝退水后可进行剪枝夏伐,促进新梢萌发。剪伐高度低刈(离地面20-30厘米)、根刈(平地面剪)均可。

  四、离江河较近、经常受洪水危害的低水位桑园及低洼土地常有内涝危害的桑园,如估计到还会有洪涝危害,这次洪涝退水后就不要急于夏伐降枝,以免剪伐后又受到第二次洪涝的“没顶之灾”。桑树剪伐后还没恢复树势又被洪水长时间淹没,会降低桑树自身抗涝能力,易造成桑园毁灭性灾害。此类桑园可先让桑树恢复,促进根系生长,增强树体自身抗涝耐渍能力,待汛期将过时再考虑是否夏伐降枝。

  五、大水淹过的桑园,常有淤泥沉积,土壤容易板结,但这些淤泥相当于给桑园改土施肥,利于培肥土地。待土面稍干时要及时耕翻,打碎沉积泥块,增强土壤的透气性。桑树长出新梢后增施肥料,加强管理,及时灌溉和排除积水,争取下半年多产叶、多养蚕,夺回洪涝损失。

  六、蚕区被洪水淹的房屋(包括养蚕房屋),退水时先排查房屋是否有险情,确保安全后及时抢在洪水退完之前洗刷生活房屋场所、养蚕房屋和用具,彻底清除淤泥和脏物,用含有效氯1%的漂白粉液(用1公斤漂白粉加水25公斤配制)对生活房屋、养蚕房屋、周围场所及养蚕用具进行全面消毒,预防人畜流行病的发生,也有利于今后养蚕的防病。

  七、养蚕房屋被洪水损坏的,应抓紧在养蚕之前修好。养蚕房屋已倒塌的,可以建大棚或简易房屋用来养蚕,尽快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

  八、洪涝灾后,桑园易招致斜纹夜蛾等害虫为害,应注意观察桑园虫情,及时防治。斜纹夜蛾1-3龄幼虫有群居习性,此时在桑园人工捕捉斜纹夜蛾幼虫,可达到彻底、高效的除虫效果;斜纹夜蛾大龄幼虫抗药性及活动力很强,可用90%万灵可溶性粉剂5000倍液(10克万灵粉兑水50公斤)喷施,杀虫效果较好,喷药后间隔15天才能用叶。

  只要加强灾后桑园管理,重视养蚕投入,改善养蚕生产条件,全面贯彻养蚕消毒防病制度,科学养蚕,精心经营,就能夺取养蚕丰收,把洪涝灾害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附件7
  食用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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