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省安全监管局要抓紧做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起草工作。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广泛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
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建筑行业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范施工安全行为。
(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1.各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煤炭资源整合、非煤露天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交通、重点库区水上交通、公路建设、道路客运企业、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2.省安全监管局要完成非煤露天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任务。全省80%的规模以上露天矿山达到“五有五落实十达标”的目标;危险化学品100%完成对28户涉氯、涉氨化工企业生产危险环节自动化控制改造,着力推动化工企业园区化、集中化,严打危险化学品运输“大吨小标”、“大罐小车”现象;烟花爆竹着力开展工厂改造提升和城区储存仓库搬迁,解决生产企业设施简陋、工房不配套、工艺流程不合理、“三超一改”等问题。
3.省工业信息化委要完成煤矿大中型企业瓦斯治理和民爆行业专项整治任务。建成瓦斯治理8个示范矿井和2个示范县。
4.省交通运输厅要完成重点库区水上交通安全、公路建设、道路客运车辆专项整治任务。水上交通方面重点检查鲁布革、天生桥、漫湾、大朝山、小湾等重点库区,运输船舶和船员持证率均达100%;公路建设方面严查施工资质和违法分包转包、施工和监理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安全专项经费不少于投标价1%等情况;对道路客运车辆实行“一车一卡”、“一人一卡”的计算机管理制度,并对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GPS动态监控。
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建筑领域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环节的违规违章行为,确保全省重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6.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四)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情况
1.各州(市)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建立健全州(市)、县(市、区)和乡(镇)安全监管机构,进一步理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在安全监管部门机构建设、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安排和监管车辆、设施及装备配备等工作上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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