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2010年-2011年)
工作目标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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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1.加强县(市)、区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市)、区级医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加强中心乡卫生院建设,使每个县(市)有2-3所中心乡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有乡卫生院的区至少有1所乡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加强村卫生所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标准化卫生所。2010年,完成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基建项目。
| 市发改委
|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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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学历教育、在职培训、拜师学艺、脱产进修等多种方式,加强村级卫生人才培养,使全市村卫生所98%以上的医务人员具备中专以上水平,为乡镇卫生院培养 100 名以上卫生技术骨干,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60名以上学科带头人才,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100名全科医生、120名社区护士。
| 市卫生局
| 市财政局
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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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三支一扶”政策,两年内达到每个乡镇有一名支医大学生。
| 市人保局
| 市卫生局
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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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所三级医院至少要与2所县级医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每所二级以上医院要与3-5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对口协作关系。每所二级医院支援1-2所乡镇卫生院及一级医疗机构。每所县级医院要与2-4所乡镇卫生院、区级医院要与辖区内1-2家乡镇卫生院实行集团化经营模式。组织实施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 市卫生局
| 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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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政府负责对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通过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
| 县(市)、区政府
|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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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工作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县(市)、区政府落实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平均每年每人不低于1200元的补助政策。
| 县(市)、区政府
|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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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取适合于城乡居民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方式。制定分级诊疗标准,推广社区首诊制,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大力推广中医药,8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要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85%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要提供中医药服务。
| 市卫生局
| 市人保局
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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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编制配置和管理。科学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竞聘上岗,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 市编办
市人保局
|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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