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内部联络和综合协调;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农业保护政策意见和建议,参与农业农村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起草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综合性文件及报告;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原则、措施的建议;指导全市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负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法规科(政务服务科)
承担农业法制建设、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组织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普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农业行政许可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
(五)发展计划科(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建议,拟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拟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规划、计划,提出市级支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农业各产业重点项目的综合平衡、申报审核,提出立项建议并监督实施;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六)财务科
提出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提出机关及所属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与安全;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
(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科
提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建议,拟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发展和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经济行业协会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和引导农民创业就业政策建议,拟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产品加工企业调查研究与数据统计工作;指导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组织起草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综合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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