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和协调全市开展生猪屠宰、酒类专卖的督查工作;承担全市酒类打假、打私、生产、流通和生猪私宰、滥宰的行政执法;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有关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查处违法案件;做好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商务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工作。
(十)电子信息科。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子信息产业运行,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电子信息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化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电子政务与信息化推进科。
组织编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负责对全市各行业信息化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建设和电子商务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指导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规划和建设工作并协调实施;负责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和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化工程预算的审核、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和招投标工作;根据国家、省、市信息网络建设规划,协调信息传输网络的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通信与信息安全;组织协调、监督通信基础设施和通信管道建设;指导政务信息一站式服务建设,组织电子政务建设的绩效评估;指导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和数字认证相关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协助推进国家及省重点信息化工程;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组织拟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行业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广告服务体系建设;推荐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十三)无线电管理科(挂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贯彻执行无线电管理法规、政策,拟定本市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维护全市无线电波秩序,管理全市电磁环境;管理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建设布局设置的审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指导、监督无线电监测工作;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负责全市无线电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研制、生产、销售行业的管理,以及无线电设备有关技术标准的审查;依法查处全市设置、使用和研制、生产、无线电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授权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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