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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协同有关部门推进本市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社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和联络本市与港澳官方、半官方以及重要民间往来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和中央政府驻港、驻澳联络办以及外交部驻港、驻澳特派员公署开展相关工作。

  (八)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外事、侨务、港澳业务和重要活动,监督执行外事纪律。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事侨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财务、督办、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局综合文稿;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以及市直各部门执行外事纪律情况;负责内宾的接待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事务;协调各科室工作。

  (二)对外联络科。

  负责对外宣传和网络信息管理工作;协助处理涉外重大突发事件;参与处理有关涉外纠纷和案件;组织实施国际友好城市、国际交流和对外人民友好协会工作计划;负责接待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访问团、外国访肇的官方代表团和友好人士;负责外国驻华使馆、驻穗和驻港澳领馆官员来肇进行的公务活动;协助指导本市外事礼宾活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高层次管理人员赴国外培训计划。

  (三)出国(境)管理科。

  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的计划报备工作;承办市级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地区的报批工作;在省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地区人员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外国人来肇签证的审核工作。

  (四)签证科。

  负责办理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护照的签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签注工作;负责因公护照、通行证的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前教育和境外活动核查工作;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专办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侨务科。

  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协助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人才、技术工作,推动涉侨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合作交流;负责落实各项侨务政策;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处理有关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协调指导华侨农场开展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实施“肇庆市荣誉市民”的授荣以及联络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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