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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潮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顿。(由市海洋渔业部门负责)
  1、工作要点:
  (1)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加大产品抽检和执法力度,使水产苗种繁育场、面积50亩或产量10吨以上的养殖场100%建立生产日志,监管率达到100%。
  (2)杜绝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的使用,产地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2、主要措施:
  (1)强化苗种生产的质量安全源头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生产、违法用药和生产日志不全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产苗种生产,把好质量安全源头关。
  (2)强化产地监督抽查。加强产地水产品及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加大抽检力度,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3)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加大对违法单位的查处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苗种生产质量安全和“保平安,助亚运”等专项执法行动。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1、工作要点:
  (1)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2、主要措施:
  (1)以乳制品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的日常和专项抽样检验,及时发现和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
  (3)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食品行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质量问题。
  (4)加大打假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由市检验检疫部门负责)
  1、工作要点:
  (1)严格进口食品准入制度,落实境外食品出口商或代理人备案管理,完善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及进口食品流向登记制度。
  (2)进一步推进出口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基地进行全面清查。
  2、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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