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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潮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主要措施:
  (1)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法规宣传贯彻。在国家《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组织举办全市监管人员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习培训活动。
  (2)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查处生产过程不符合保健食品GMP(良好生产规范)的行为。
  (3)加大对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对缓解疲劳类、改善睡眠类和减肥类保健食品的专项抽检。
  (4)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假冒保健食品、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1、工作要点:
  (1)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二级并逐步延伸到镇(街道)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2)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报告。
  (3)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点,进一步完善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4)建立快速、便捷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
  2、主要措施:
  (1)逐步建立全市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网络报告管理和主动监测信息平台。
  (2)收集分析食品安全事故案例,逐步建立包括食源性疾病数据库在内的食物安全事故案例数据资源库。
  (十一)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1、工作要点:
  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征集、披露体系和诚信评价体系,促进食品行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2、主要措施:
  (1)制定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2)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3)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
  (4)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5)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整顿治理;制订出台本地区2010年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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