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2008年9月至10月
责任领导:王有仁
责任人:10所监狱监狱长
(二)实行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第一周周一面向社会公开接待,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
落实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制作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时间安排表,明确接待时间、接待地点、值班领导,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各单位对接待人次、内容要建立台帐,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接待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处理解决。
办理时限:2008年全年
责任领导:楚贡洲、王有仁
责任人:各监狱长、劳教所长
(三)法律援助机构一律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凡是农民工因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优先办理,不再审查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条件。老年人、未成年人就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落实要求:按照承诺的援助范围积极开展援助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制度,提高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保证各项便民服务落实到位。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一律不收费。
办理时限:2008年全年
责任领导:周济生
责任人: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各省辖市司法局局长
(四)组织万名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乡村、进社区,免费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
落实要求:各省辖市司法局、厅有关处室要做好活动方案,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10月中旬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为群众解难释疑。大力开展《
宪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物权法》、涉及“两抢一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办理时限:2008年10月
责任领导:周济生、万峰
责任人: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处处长,各省辖市司法局局长
(五)针对律师的投诉,做到每件必复,严肃查处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