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和历史、体育七门。体育考试安排在5月6日-15日之间进行。其它六门安排在6月17日-19日举行。考试用时语文为150分钟,数学为120分钟,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和历史为100分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政治和历史科目的历史部分实行闭卷考试,政治部分实行开卷考试,英语科目包含书面考试、听力口语自动化测试,体育科目采用现场测试方式。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等六项。艺术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分校实施,网上统一阅卷。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考查,学生均在校参加现场测试。其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和劳动技术能力操作考查已安排在初二学年结束时进行考核。艺术、理化实验操作均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生物、地理、艺术与信息技术考查科目用时均为60分钟,其他项目根据学科要求确定测试用时。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考查科目成绩可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录取中的参考权重由各地根据实际制订,并须报市教育局备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全省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统一要求的通知》(苏教基〔2009〕32号), 2010年全省中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实验技能考查实行统一要求,考查内容与要求均由省教研室组织专家研制并公布。我市考查方案在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四、考试、考查科目内容
(一)语文
1.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目标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2.涉及课文的考试内容,约占除写作以外的考试内容的50%~60%,其余的40%~50%可涉及与课文相当的现代文读物(包括政治、科技、文艺读物和苏州语文课外读本上的课文)。
(二)数学
1.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2.考试不带计算器(其它各科考试都按此规定执行)。
(三)英语
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包括语音、词汇、语法等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等英语综合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