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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一、议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强化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提出先用5年时间组织实施议案,全面恢复和提高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排涝抗旱能力,以技术改造为重点,把效益好、受益面积大、涉及人口多、能起示范带动作用的骨干机电排灌站、水轮泵站作为重点扶持项目,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把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并明确由分管农口的副省长组织协调议案实施工作。2003-2004年,省政府先后印发了《转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议案的决议的通知》(粤府〔2003〕85号)和《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议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4〕60号),全面部署议案实施工作。2008年9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快实施农村机电排灌议案工作会议,对议案实施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提出进行最后攻坚战,要求各地确保按时完成议案任务。议案实施过程中,建立了分片督查和定期通报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定期向省水利厅报告工程建设进度;每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抽查,狠抓议案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调整议案指标分配和项目造价准入门槛,改变省级补助资金拨付方式,推动议案顺利实施。如2005年,省政府在检查议案实施工作中发现,由于水轮泵工程造价提升等客观原因,将难以按时完成水轮泵议案任务,省政府为此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建议调整个别任务指标和资金安排,把水轮泵建设任务调整为700宗。

  省水利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织专家编制了《广东省小型机电排灌重(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等9个机电排灌工程技术配套文件,规范了议案项目的立项、设计、审批、审核和验收等程序;推行工程项目专家审核制度,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工程项目进行审核,有效控制了议案项目投资概算,确保议案项目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建立《广东省农村机电排灌工程管理GIS系统》,加强对议案工程建设的信息化监督、管理。同时,省发展改革委认真做好议案项目计划审核并按时下达。省财政厅按照议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及时足额拨付省级补助资金,并建立了地方自筹资金到位情况通报制度,督促地方做好自筹资金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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