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根据《
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要求,今后凡新建、改(扩)建的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等项目,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无障碍设施。加强宣传引导,在小城镇、农村积极推行无障碍建设。2012年前,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要完成社区、福利机构、公共服务场所、街道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公共交通工具和站场要配置无障碍设备,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优先进站。落实残疾人免费搭乘市内公共交通的优惠政策。公共机构(场所)要积极创建信息无障碍平台,推广应用文字转换语音或语音转换文字装置,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资金投入,加快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
(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成立清远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呼吁社会关心残疾人的劳动、生活、康复、教育,全面发展残疾人事业,筹集、管理和使用残疾人福利基金,开展残疾预防的宣传教育,开展与港澳同胞、海外华侨、国外友好团体和人士以及国际残疾人组织的友好往来和相互合作。
五、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内容,将残疾人重点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要制订本地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规划和工作规划,按照统筹兼顾、综合平衡、轻重急缓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扩大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覆盖面,并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统筹财政资金的投入、使用、保障和监督,确保公共财政资金发挥效益。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机构编制、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司法等部门要依照职责,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主动参与残疾人两个体系的建设。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计划,落实建设项目,制订服务规范,评估服务质量。各级残联要主动引导残疾人通过正常渠道和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利。残疾人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规范,全心全意服务残疾人。同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以高效、优质的服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让残疾人及其亲属称心,让党和政府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