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肉牛科技示范村建设。以自然村为单位,全村肉牛养殖户数占全村总户数的60%以上,户均饲养基础母牛3头以上;基础母牛为个体档案记录完整的利木赞、西门塔尔改良后代,佩戴统一编号的耳标;有具备资质的人工授精技术人员负责冷配改良工作;棚圈、三贮一化池等设施齐全,有充足的饲草料来源。按照自然村规模大小予以以奖代补。农户数在300~500户的,以奖代补5万元,支持建设25个;500~800户的,以奖代补10万元,支持建设50个;800户以上的,以奖代补15万元,支持建设25个。
(4)液氮运输车购置。平罗县、中宁县、银川市、固原市和海原县各一辆,纳入自治区统一采购。
(5)微量元素添加剂、矿物质舔砖和饲料酶推广。纳入自治区统一采购。重点投放标准化、规范化养殖场(小区)和肉牛科技示范村。
3.奶产业
(1)奶牛冻精。由市、县畜牧技术推广部门申报,按《2009年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国内奶牛冻精由自治区统一采购。供精种公牛须入选农业部《2009年奶牛良种补贴项目荷斯坦种公牛名单》,来源清楚,系谱完整,后裔测定成绩或遗传潜力较高,与近年区内应用种公牛血缘关系较远,身体健康,冻精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4143-84)。国外奶牛冻精由自治区农牧厅根据核心选育群选种选配要求,统一组织购买。
(2)奶牛后备母牛由市、县畜牧技术推广部门申报,按《2009年奶牛后备母牛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3)标准化、规模化奶牛场(园区)建设。须为2009年新(改扩)建。园区建设方案通过专家论证,水电路三通、配种、防疫、饲草料加工设施齐全,与乳品加工企业签订鲜奶收购合同,园区粪便无害化处理达到标准,采取机械化挤奶,推广使用了全混合日粮加工机械。奶牛存栏达到200头以上,以奖代补10万元,支持建设8个;奶牛存栏达到300头以上,以奖代补15万元,支持建设4个;奶牛的存栏达到400头以上,以奖代补20万元,支持建设2个。
(4)奶牛生产性能测定。由自治区畜牧站统一组织实施。在银川市、吴忠市存栏100头以上,牛群系谱资料、繁殖记录齐全的奶牛场和养殖园区进行。建立参加测试牛只系谱和出生等基本信息库。每头测定牛年内完成10个测定日记录,测定牛只产奶量、乳成分(乳脂肪、乳蛋白、乳糖、全脂固体)和体细胞等指标。
4.马铃薯产业
(1)马铃薯早熟脱毒基础苗引进、三级种薯繁育体系建设和一级种薯推广按照《2009年马铃薯三级脱毒种薯繁育推广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2)贮藏窖建设。必须在《2009年马铃薯三级脱毒种薯繁育推广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种薯繁育村、镇(乡)建设。60吨窖为4m×4m×12m以上,砖墙、砖顶(水泥板),2000吨以上窖须为砖混结构,各型窖必须要有保温门、防冻层、通风设施等。
5.瓜菜产业
(1)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设施农业建设。须为2009新建,水电路“三通”,相对集中连片,日光温室、拱棚建设质量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设施农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
(2)露地蔬菜出口基地建设。推广莲湖鲜菜生产外销模式,2009年新建基地或与农民签定生产合同,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500亩,有出口外销合同或销售订单,实行标准化种植,产品质量检测达到外销产品标准。喷灌或滴灌等设施配套完善的,每亩以奖代补200元,无喷灌或滴灌设施的,每亩以奖代补80元。
6.优质粮食产业
(1)良种补贴。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良种补贴纳入国家良种补贴政策。
(2)开展粮食创高产竞赛活动。按照《2009年宁夏粮食创高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实施。
7.适水产业
(1)水产苗种繁育。具有合法有效的苗种生产许可证和水域滩涂养殖证,年繁育苗种2000万尾以上。具有苗种供销合同或协议,严格执行水产苗种繁育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亲本来自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建立亲本、苗种繁育档案及投入品登记管理制度。
(2)“适水产业”示范基地建设。2009年新开发,集中连片500亩以上,水、电、路三通配套,有效养殖水深1.5m以上,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并投入生产。扶持建设500~1000亩规模示范基地20个,每个以奖代补5万元;1000~2000亩规模示范基地10个,每个以奖代补10万元;2000亩以上规模示范基地5个,每个以奖代补15万元,重点用于池塘开挖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
(3)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基础设施配套,养殖水面集中连片500亩以上,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养殖使用的苗种、渔药和饲料等投入品来源于合法生产企业;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内容及时、完整、准确;通过无公害(绿色或有机)水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绿色或有机)水产品认证,2009年水体环境监测、养殖水产品药残抽检各项指标合格。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示范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建立养殖档案及管理制度,购置仪器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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