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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海洋渔业局广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增殖。

  大力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公益型人工鱼礁保护区、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类型的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建设。积极推进人工鱼礁(鱼巢)建设,2020年前在我省沿海近岸建设50座以上人工鱼礁;在我省西江、北江、东江、韩江、鉴江、漠阳江等河流大力推广江河人工鱼巢增殖技术,提高自然增殖效果。在汕头市、惠州市、湛江市等地发展海洋牧场,为海洋经济鱼类、虾类、贝类、藻类提供优良的繁殖场所。

  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增殖工程。在全省现有国家级和省级海、淡水良种场的基础上,设立粤东海水名贵经济贝类增殖中心、大亚湾岛礁生物资源增殖中心、粤西优质贝类资源增殖中心、西江渔业资源增殖中心、北江渔业资源增殖中心和东江(水库)增养殖中心,在国家级或省级海水良种场中挑选或新建一批省级种苗增殖放流基地。加快现有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开展重点渔业资源种类和传统地方优势种类及濒危物种的繁殖生物学基础研究,突破主要经济种类和濒危物种的全人工繁育技术,为资源增殖放流提供充足的优质种苗,为传统地方优势种类资源的恢复提供技术保障,为资源增殖和可持续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制订人工增殖放流的近期及中、长期规划,加强人工增殖放流效果的跟踪评价,积极探索人工增殖放流的技术规范。

  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科技支撑力度。整合现有科研教学资源,对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核心和关键技术进行多学科联合攻关,大力推广相关适用技术。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在主要水系和海域建立野外观测试验站,开展水生生物种群生物学研究、水产种质资源驯化繁殖与保护研究、病害监测与防治研究和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研究制定和完善健康养殖的技术标准,大力推广规范化、科学化、商业化的健康养殖模式和技术。探索农户生产方式条件下相对集中的区域管理健康养殖模式,优化养殖生产结构,推行养殖种苗、饲料、水质、环境、渔用药物等全程监控制度,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遏制威胁生态环境安全的行为,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健康养殖模式和技术工艺。

  (三)加强水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制订捕捞配额、捕捞行为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捕捞许可证制度,探索建立捕捞配额可转让的市场机制。加快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转产转业渔民的培训,拓宽再就业渠道,推动捕捞渔民转产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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