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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的工作排查,查看进度,查找问题,提出阶段性目标和针对性的措施。省政府将组成督导组,深入各地区和企业进行督导,研究具体措施办法。建立经常性的督查制度,及时通报问题,并向相关地区和企业负责人发“点球”,限期解决。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严肃查处违规乱上“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及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清理对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电价优惠政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对已被国家和省上挂牌督办的项目要认真落实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要高度重视国家的节能减排核查,做好迎检的各项工作。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实施节能减排奖励制度,对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较好的重点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十、完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和机制建设

  抓紧制定《四川省节约能源条例》和《四川省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完善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的价格机制,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继续执行和完善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定和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在保证合理用电需求的同时,要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尽快制定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和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办法,完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落实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对脱硫设施投运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燃煤电厂要根据环境保护部门的核查结果,按《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7〕1176号)的有关规定扣减脱硫电价、处以罚款。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

  十一、推动全民节能减排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和公共机构实施节能诊断、融资和改造服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抓好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广泛深入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新闻媒体要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在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跟踪报道各地区落实本工作安排要求采取的行动,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政府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减少能耗,以节电、节油、节水、节纸为重点,强化内部管理,降低机关能源资源消耗量。

  十二、实施节能减排预警控制

  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省节能减排办。省节能减排办要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统计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节能减排形势任务,切实做好预警预测工作。各级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要在6月底前制定各地区、各行业相关预警调控方案和量化指标,明确应对措施,确保各项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支持和鼓励重点耗能单位适时开展设备维修、技术改造等,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地区能耗过快增长。在第三季度组织开展“十一五”对市(州)政府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预考核,对完成目标有困难的地区和企业,及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对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和企业先行实施限批,以倒逼的方式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各地、各部门要把节能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指导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省经济和信息委要切实抓好工业节能减排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环境保护厅要做好减排的协调推动工作;省统计局要增强能源统计监测能力,及时预警预测。省直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对各地区贯彻落实本工作安排精神的督促检查,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附件:1.2010年各市(州)节能减排主要目标

  2.2010年各行业节能主要目标

  3.工作方案和具体责任分工

  附件1
  2010年各市(州)节能减排主要目标

地 区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

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目标(万吨)

化学需氧量排削减目标(万吨)

责任单位

成都市

4.00

6.20

削减13000吨以上

削减23000吨以上

成都市政府

自贡市

3.00

4.60

控制在58000吨以内

削减1850吨以上

自贡市政府

攀枝花市

4.60

6.60

削减23000吨以上

削减1200吨以上

攀枝花市政府

泸州市

4.50

6.60

削减10000吨以上

削减3700吨以上

泸州市政府

德阳市

7.29

8.30

控制在30000吨以内

削减4500吨以上

德阳市政府

绵阳市

5.20

6.20

控制在62000吨以内

削减1400吨以上

绵阳市政府

广元市

6.10

7.64

削减600吨以上

削减3000吨以上

广元市政府

遂宁市

4.70

7.10

控制在20000吨以内

削减450吨以上

遂宁市政府

内江市

4.00

6.20

削减20000吨以上

削减1800吨以上

内江市政府

乐山市

4.30

6.60

削减5000吨以上

削减4900吨以上

乐山市政府

南充市

4.20

6.50

控制在40000吨以内

削减3000吨以上

南充市政府

眉山市

4.60

7.00

控制在34000吨以内

削减4200吨以上

眉山市政府

宜宾市

3.70

5.50

削减6000吨以上

削减1 0000吨以上

宜宾市政府

广安市

4.80

7.00

控制在65000吨以内

削减3000吨以上

广安市政府

达州市

4.80

7.00

削减35000吨以上

削减4500吨以上

达州市政府

雅安市

5.10

6.00

控制在10000吨以内

削减1000吨以上

雅安市政府

巴中市

5.00

6.00

控制在15000以内

削减900吨以上

巴中市政府

资阳市

4.50

7.00

控制在30000吨以内

削减2900吨以上

资阳市政府

阿坝州

7.40

7.50

控制在5000吨以内

削减350吨以上

阿坝州政府

甘孜州

7.61

9.00

控制在5000吨以内

削减350吨以上

甘孜州政府

凉山州

6.50

4.20

削减1200吨以上

削减1000吨以上

凉山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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