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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2)》的通知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第8号);

  3.《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意见》;

  5.《潍坊市区商业网点专业规划(2006-2020)》。

  三、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用物流管理理论,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构建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区域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为载体、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规划原则。

  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原则。既要注重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又要兼顾行业经济效益,推动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2.调控总量、统筹安排、有序竞争原则。根据市区再生资源产废量和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合理布置回收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3.合理布局、保护环境、维护市容原则。社区回收站点合理配置,不得损害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禁止设置回收站点。

  4.方便交售、便于运输、维护交通原则。社区回收站点设置于运输畅通的区域,维持合理的服务半径;回收三轮车开展流动服务,但不得横跨主、次干道。

  5.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市场化运作原则。在统一规划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先城区、后郊区、再乡镇的步骤,递次推进,全面覆盖。

  四、规划布置任务

  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面广,涉及社会、经济、环境等各个领域。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情况,重点建设社区回收网络、区域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形成“居民(企业)产废-社区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再生资源利用”的回收流程,使整个回收体系达到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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