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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 查 项 目

自 查 情 况

 

1、是否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

 

自查情况栏:是的打“√”;否的打“×”

2、是否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3、是否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4、是否违法公布统计资料

 

5、是否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

 

6、是否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调查核实

 

7、是否有其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10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由市县农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填报,请于7月15号以前省农业厅企业发展处,咨询电话:65343537、65332348。

  附件4:
  乡镇级农业主管部门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情况自查表
  自查单位盖章:

自 查 项 目

自 查 情 况

备注

1、是否设置统计工作岗位并配备统计人员

 

自查情况栏:是的打“√”;否的打“×”

2、有关负责人是否要求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3、有关负责人是否打击报复统计人员

 

4、有关负责人是否对本地方、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

 

5、是否有其他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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