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成都、资阳、乐山、南充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44号)关于督查整改阶段的工作部署,以及国土资源部督查组近期对我省的督查意见,省厅决定在前期督查基础上继续开展对成都、资阳、乐山、南充4市卫片执法工作情况的督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7月14日到7月16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的工作开展总体情况,是否按照部、省要求落实到位。
(二)图斑核查、定性分类和数据统计汇总情况,是否全面真实、准确规范。
(三)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进展情况,是否依法依规、及时到位。
(四)核查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是否全面真实、准确规范。
(五)在图斑核查、定性分类和查处整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置建议,以及对下步约谈、问责的建议意见。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主要是查阅卷宗资料和统计报表,实地抽查监测图斑,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各督查组在督查工作中,应重点注意了解和收集以下情况:一是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典型地区及单位。二是超过15%问责比例的市、县及其违法用地具体情况。三是适合公开通报、挂牌督办或直接查办的重大典型违法用地案件,特别是涉及“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方面的违法用地案件;每个督查组对每个市至少提交3个典型违法案例。四是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在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应形成专门的督查报告。
被督查地区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如下工作资料:一是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二是反映市、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及违法用地比例的各类统计汇总表格。三是每个地块的核查情况登记卡、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实地照片、相关审批材料、违法案件处理材料等卷宗资料。四是卫星遥感监测图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土地登记、巡查台帐等。五是增补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的,应详细说明增补图斑情况。六是违法用地情况分析等有关工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