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专项检查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专项检查的通知
(建金函〔2010〕651号)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为了解掌握各地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情况,加强贷款管理工作,依据建设部等4部门《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年度住房公积金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了解各地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状况,掌握贷款管理制度建立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情况,总结好的做法,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业务发展,规范贷款管理,增强风险控制意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持贷款业务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贷款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制订贷款管理规定、贷款审批制度、内部授权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检查稽查制度、贷款档案管理制度等情况;与委托贷款银行、担保机构等单位合作协议的签订、明确的责任和义务等情况。

  (二)贷款政策规定执行情况。本地区制订的贷款管理制度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实施情况,即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落实,包括借款人购建住房贷款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及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要件的审查、贷款各环节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委托贷款银行、担保机构等单位,承担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执行情况;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等重要凭证及个人贷款资料的完整、归档和保管落实情况。

  (三)贷款风险控制管理情况。贷款风险控制机制的建立,以及县管理部、担保机构的贷款风险管理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贷款业务执行的监督检查情况,以及有关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贷款规章制度、贷款审核审批、贷款操作程序等执行;县管理部贷款风险的控制情况;委托银行、担保机构有关责任的落实和贷款风险控制情况,包括逾期贷款的预警、催收和记录制度情况;管理中心贷款账户与委托银行贷款账户及账户数据、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的数据指标完整、一致性(数据截至时间为2009年12月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