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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大力开展无障碍宣传工作。市民政、老龄办、残联要进一步配合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方式,制作播出无障碍公益广告、宣传片、专题片,印发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注、支持和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无锡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考核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任  务

完成期限

1

市市政和园林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

市建设局

市城管局

1.城市市区和郊区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达100%,缘石坡道尽量采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并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

2.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率(含新建率)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缘石坡道尽量采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

3.城市各区中心位置新建、扩建、改建的主干道及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应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公园、广场、重点公共建筑的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设置提示盲道和行进盲道,严格控制行进盲道实施范围和宽度。盲道设置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

4.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或垂直升降梯并设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牌。人行横道的安全岛修建轮椅通道

2010.8

2

市公安局

1.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人行横道的安全岛能使轮椅通行

2.已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增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

2010.8

3

市建设局、市规划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

各主管部门

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办公科研建筑、商业服务建筑、文化纪念建筑、观演体育建筑、医疗建筑、学校与园林建筑、室外公共厕所、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并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

2010.8

4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大楼所驻政府各政府部门

政府、机关办公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

2010.8

5

市卫生局、市医管中心

综合(专科)医院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

2010.8

6

市市政和园林局、市园管中心

城市广场、城市公园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

2010.8

7

市商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大中型商场、超市、休闲娱乐中心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

2010.8

8

市旅游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饭店、宾馆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40%,且布局合理

2010.8

9

无锡邮政局

邮政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40%,且布局合理

2010.8

10

无锡电信局

电信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40%,且布局合理

2010.8

11

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局

银行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40%,且布局合理

2010.8

12

市市政和园林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室外公共厕所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40%,且布局合理

2010.8

13

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协会、市委宣传部

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50%,且布局合理

2010.8

14

市体育局、市体管中心

体育场馆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50%,且布局合理

2010.8

15

市、区教育局,市校管中心

1.中小学、托幼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20%,且布局合理

2.已建特教学校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80%

2010.8

16

各大专院校

高等院校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

2010.8

17

市、区民政局

已建福利企业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80%

2010.8

18

市、区民政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

市、区残联

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率80%

2010.8

19

市交通局、市交通产业集团、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轨道办、无锡火车站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轨道交通、民用机场、铁路旅客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应实现无障碍化,民用机场应进行无障碍改造,并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等技术要求

2010.8

20

市交通局、市交通产业集团、市轨道办、无锡火车站

已建轨道交通、铁路旅客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应进行无障碍改造

2010.8

21

市轨道办、市交通局、市交通产业集团、无锡火车站

铁路客车、公共汽车、电车、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适应残疾人的需要

2010.8

22

市、区民政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

市规划局、市建设局

市、区教育局

市、区残联

新建、扩建、改建与残疾人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应实现无障碍化,并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标准》等技术要求

2010.8

23

市、区残联

市、区民政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

市、区房管局

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2010.8

24

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新建、扩建、改建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并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

2010.8

25

市房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不低于40%,且布局合理

2010.8

26

市房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宿舍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

2010.8

27

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

1.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中加配字幕

2.电视台开办有手语节目

2010.8

28

市交通局、市交通产业集团、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城管局

在医院、车站、城市中心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和城市重点线路公交车建立信息屏幕系统

2010.8

29

市残联、各相关部门

在商业、医院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

2010.8

30

市残联

组织方便盲人、聋人使用的信息交流产品服务的研发推广

2010.8

31

市残联

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专用网站

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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