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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厅2010年职称工作的通知


  (二)各单位要严把职称的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与认定关,切实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对职称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厅监察室和人教处举报。举报电话:6262400(监察室)、6228875(人教处)。

  本文请各单位张贴公示。

  附件:申报评审(审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信息表(样表)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申报评审(审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信息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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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身份证号

申报学历

毕业时间

聘任职务

起聘时间

岗位

申报(认定)何资格

申报专业

晋升方式

单位代码

所在单位

设区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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