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按照监测工作进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市教育局和有关高校要按照《江苏省2010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进程安排表》(见附件三)要求,尽快落实各项监测准备工作。
3.充分调动监测点校学生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各市教育局和有关高校要认真做好参加监测任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监测成绩应作为学生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有条件的市和高校可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
三、认真做好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站点布设工作
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体系能否高效运转,省、市两级监测站点的布设工作是其中的重要环节。
1.认真遴选省级监测点校。各市教育局要按照《方案》中省级监测站点布设时限要求,抓紧确定经济文化发展在本市处于中等水平的县(市、区)作为监测地区,将学校领导重视、体育卫生工作基础好、配有卫生室和校医、具有符合安全标准的室内外运动场所和男女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能够符合监测样本量的中小学作为省级监测点校。省教育厅确定10所高校(见附件四)作为省级监测点校。高校监测点校要确定能够符合样本量要求的院系作为数据监测单位,由学校体育教学单位和医疗保健机构配合做好本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各市教育局和有关高校要确保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布点工作。
2.按期布设市级监测站点。各市教育局均须建立健全市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站点。其中,市级监测站一般设在本级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或教学研究室等单位;下设监测点校比照省级监测点校安排。各市监测站点可与省级站点同步布设,最迟须于2012年7月底前完成。
3.认真组建健康体检队伍。各市教育局要根据《方案》要求,积极会同当地卫生部门遴选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体检队,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配齐相关设施设备(见附件五),到相关监测点校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四、切实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对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实现监测体系高效运转的重要保证,也是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的重要措施。
1.实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行政承诺制。各市教育局和相关高校主要负责人要签订监测工作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明确职能部门管理,落实专门人员负责,保障监测工作经费,组建监测队伍,配置监测设施设备,以确保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各市教育局和相关高校须于7月30日前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承诺书》(见附件六)与《江苏省省级监测点校及市级监测站设置申请表》(见附件七)一并报我厅体卫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