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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OO九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3、在国外、省外承担工程合同总额2000万元3分;2001万~5000万5分;5000万以上8分。
  二、申报材料
  (一)2009年度信用评价申报表可在黑龙江工程建设网(http://www.hljgcjs.com)下载。
  (二)综合资料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由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5、部分缴纳税费票据(原件)。
  (三)企业人员
  1、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作简历、职称证件(原件);
  2、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四)附加指标技术进步与创新能力
  2009年度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有国外、省外承担工程需提供工程合同(原件)。
  (五)企业市场行为和社会信誉
  由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招投标违规行为证明材料。
  三、评价公示
  评价结果由省建设厅审定后在黑龙江建设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的,建筑业企业可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结束后,信用评价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建筑业企业降低或吊销其资质证书。

  二O一O年三月九日

  附件:2009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时间安排表

时 间检查市(地)
3月22日-4月2日鹤岗市七台河市伊春市绥化                市
3月22日-4月2日牡丹江市鸡西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
3月22日-4月2日黑河市大兴安岭大庆市齐齐哈尔市
4月7日-4月9日森 工农 垦
4月12日-4月30日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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