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好今年各项工作推进计划
(一)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计划。一是要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2009年34号文件和区县政府的实施意见,梳理本行政区内各镇村、组(队)农村土地承包基本情况。明确本行政区内需要开展稳定完善工作的镇村、组(队)及农户数,以及需要解决的的主要问题,做到底数清晰。二是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好今年分阶段工作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三是指导乡镇、村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镇村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宣传培训、调查摸底,制定稳定完善工作方案,确保工作得到落实。
(二)乡镇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计划。今年,全市要全面推进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基本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场流转的全覆盖。经与区县对接,全市96个涉农乡镇(街道、园区)共计需建流转管理服务中心76家,目前已建15家,还需建设61家,其中56家单独建设,5家联合建设(涉及16个乡镇、街道、园区)。各区县一是要按照市农委原则同意的方案,制定好工作推进计划,明确推进时间节点,确保年底基本建成并运行。二是要认真总结去年试点的工作经验,按照全市“六个统一”的要求建设,确保功能完善,标准不降低。三是要因地制宜,合理整合现有资源,依托乡镇农经部门(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建立,确保人员、经费、设备、工作到位。四是要按照市统一要求,结合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及时将本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基础信息录入“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的信息化管理。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计划。一是要严格按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健全镇村调解、区县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明确工作部门,开展仲裁员、调解员选聘和培训工作。二是区县农村仲裁办公室要制定全年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纠纷案件的受理和调处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区县农经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部门)要积极配合区县主管部门认真制定好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以全面完成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各项工作任务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