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发《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督查方案》的通知
(豫建〔2010〕105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房管局(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乡、许昌市城市管理局,三门峡市规划和城管执法局,信阳市城管执法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有力推动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工作,现将《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督查方案》下发你们,望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督查方案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体现专项督查的制度性、连续性,特制定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
1. 2008年和2009年中央投资补助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进度情况,2010年中央投资补助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和建设进展情况;截至6月底,2010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户数和实物配租情况;
2. 截至6月底,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项目、竣工及完成投资情况;2009年下达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完成情况,201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3.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制定及项目建设等情况;
4. 2010年住房公积金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全省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情况:是否运行及未运行原因,资金保障情况,人员定岗定位及操作技能情况,制度建立情况,运行记录情况,设施设备技术状况及维修情况,制度上墙、标示牌悬挂、围墙修建、道路及地面硬化、水电安全使用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
二、督查分组
共分9个督查组,每组5人,分别由厅领导带队任组长,负责检查保障性住房和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的人员各2名为组员。带队组长不能参加时,由副组长带队进行督查。
三、督查制度
2010年7月-12月,各督查组人员组成和督查范围相对固定,每月督查一次,每月的20-30日为集中督查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决定。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厅领导参加听取各督查组情况汇报。督查结束后每个督查组要写出书面督查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