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
(豫建科〔2010〕21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顺利健康发展,做好迎接国务院工作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的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组织上半年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1. 全面掌握2010年上半年各省辖市、县(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 督促各省辖市、县(市)认真完成2010年及“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责任目标;
3.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做好自查整改工作,迎接国务院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检查。
二、检查范围
全省18个省辖市及所其属县(市)。
三、检查内容
1. 省辖市及所属县(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2. 省辖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3.《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办法》落实情况;
4. 国家财政资金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光电建筑应用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绿色、低能耗“双百”示范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5.《河南省建筑节能技术体系重点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豫建〔2009〕33号)和《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豫建〔2005〕32号)实施情况及重点推广建筑节能技术体系的应用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组织方式
1. 检查时间:2010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分两个阶段: 7月15日至7月26日为各省辖市自查阶段,7月28日至8月15日为省厅集中检查阶段。
2. 组织方式:检查共分3个组,每个组检查3个省辖市及其所属2个县(市)。
检查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检查程序
1.听取受检城市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汇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和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