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督[2010]8号)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现将《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0〕9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检查工作开展前,要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于2010年7月31日前上报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处(同时通过局域网上传电子文本)。
二、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认真进行总结,形成检查总结报告,并以书面形式于2010年12月31日前上报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处(同时通过局域网上传电子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