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在全厅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赣农办字(2010)62号)
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
为了扎实推进我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权力,提高机关效能,巩固发展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0]1号)和《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赣纪发[2010]5号)要求,结合省农业厅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风险管理理论引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紧围绕行政许可、行业管理、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运用教育、制度、科技、监督等有效措施,把廉政风险查到点、惩防体系建到岗,着力抓好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防范,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提高机关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为保持和发展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提供坚强保证。
二、实施范围
凡承担有行政许可、行业管理、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权力的厅机关部门、厅属单位及相关岗位(具体单位见附件1)。
三、工作重点
(一)查找廉政风险
结合部门(单位)和岗位实际,依法梳理行政权力和岗位职责,明确风险防范重点,查找廉政风险点,填写风险防控“两表格”,做到行政权力查清、廉政风险查准,为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奠定基础。
一是依法梳理行政权力。各实施单位根据法定职责及“三定”方案,紧紧围绕行政许可、行业管理、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四个重点,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列明权力名称、行使依据、负责人和承办人等相关信息,并纳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范围。
二是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在依法梳理行政权力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举报投诉及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在查找方法上,实行“三级查找”,即“岗位自查、部门评查、组织审查”,首先由岗位人员结合岗位职责及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析查找所在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风险类别;其次由实施单位在岗位人员查找的基础上,汇总、梳理出本单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类别,再由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风险点进行集中审查,通过甄别、筛选、提炼,确立全厅廉政风险点及其风险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