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实施阶段。8-9月份,各实施单位依法梳理行政权力,查找廉政风险点,评估廉政风险,完成“两表”填写编制工作,报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初审,形成《江西省农业厅廉政风险防控目录》报厅党委审定。然后,由各实施单位健全内控制度,完善监控手段,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三)总结完善阶段。10-11月份,各单位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措施,并将经验做法报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厅组织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在厅党委领导下,由厅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并抽调驻厅监察室、厅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成立工作联席会议具体组织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内在要求。厅机关有关部门、厅属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实施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增强本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有效预防和避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防范廉政风险,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以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多层次、全方位铺开。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加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相结合,与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结合,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1:江西省农业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单位;
附件2:江西省农业厅个人廉政风险防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