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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服务“三农”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


  (二)加大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各地工商机关要把农村市场的日常监管放在重要位置上抓,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责任考核和过错追究,促进监管履职到位。同时,要结合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以及农村反映强烈的市场违法问题,适时地安排专项执法行动,切实保障生产、生活消费安全。

  1.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省工商局2月份已部署了今年的“红盾护农”行动,各地要结合农时,认真组织春耕、夏播、秋种三项专项执法,加强对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的监测,适时建立经营不合格农资商品“黑名单”制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要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规章赋予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2.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整治。加强对“家电下乡”、“ 汽车摩托车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及销售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中标销售企业及销售网点完善管理措施,督促其建立健全网点销售服务功能,严格履行流通企业承诺、“三包”规定和及时提供保养、维修服务;加强对家电、汽车、摩托车商品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商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打着“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实施垄断、商业贿赂、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不正当有奖销售、强行搭售、假冒商标、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

  3.加大农村市场建材专项打假力度。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农村建材市场日益活跃的新情况,研究新对策,不断适应市场监管的新要求。以农村建筑用钢材、水泥、装饰装修材料等关系人身健康和建筑工程安全的产品为重点,重点查处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和不合格建筑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以农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生产作坊和农村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集市的监管力度;加强农村定点屠宰管理,坚决取缔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屠宰点;加大对农村市场酒类流通特别是散装酒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切实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确保农村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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