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保障村医的合理收入。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财政厅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1.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工作目标:
(1)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并提高信息化水平。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2)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1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目标:
(1)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10年再补种230.5493万人,累计补种332万人左右,占应补种人群的83%。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2)在2009年基础上,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19万人,乳腺癌检查1.2万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5%以上,对37.2万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
(3)为0.7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省残联
(4)完成2009年55万户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改炉改灶任务,做好2010年度55万户改炉改灶前期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省质监局
(5)完成2009年16.5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做好2010年度5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19%。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
(6)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7)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1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主要工作目标:
启动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2010年重点支持2个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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