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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0-2011年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


  1.外环水系片区: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以西,建设大街以东、外环水系以北,仓宁路以南,涉及东尹村、楼底村、邵家庄村、西许营村、西羊市村、东许营村6个行政村,占地面积9028.95亩,可收储土地2315.06亩(规划住宅用地2224.29亩、建筑面积341.058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90.765亩、建筑面积21.179万平方米),其中市政府授权环城水系综合整治开发有限公司收储土地4182亩。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2079.14亩。

  2.植物园片区:位于植物园以东、北外环两侧,涉及岳村、康庄村、徐家庄村、城东桥村4个行政村,占地面积2673.62亩。其中:可收储土地1783.86亩(规划住宅用地818.94亩、建筑面积125.571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964.92亩、建筑面积225.148万平方米),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360.18亩。

  3.滹太片区: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以西、京广高速铁路以东、石太高速公路以北、滹沱河南岸以南,涉及南高营村、北高营村、东古城村、西古城村、柳林铺村、柳董庄村、前进村、肖家营村、城杨庄村9个行政村,占地面积13986.6亩。其中:可收储土地3104.94亩(规划住宅用地1050.96亩、建筑面积161.147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2053.98亩,建筑面积479.262万平方米),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1002.71亩。

  4.高营片区: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以西、石津干渠以东、北二环东段以北、石太高速公路以南,涉及南石家庄村、十里铺村、南高营村、北高营村、东古城村、西古城村6个行政村,占地面积17153.33亩。其中:可收储土地2870.85亩,规划住宅用地824.31亩、建筑面积126.394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2046.54亩、建筑面积477.526万平方米),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2883.74亩。

  5.外环水系沿线区域:涉及大郭村、于底、前太保、肖家营、柳董庄、柳辛庄、土贤庄、西兆通、东杜庄、南五女、东羊市、东京北、东仰陵、南豆村、良村等15个行政村,占地总面积17689亩,可收储土地面积13069亩(规划居住用地11821亩,规划商业用地1248亩),其中市政府授权环城水系综合整治开发有限公司收储土地5331亩(涉及东羊市、东京北、东仰陵、南豆村、良村5村)。

  (二)经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研究确定,今年将外环水系片区的楼底村,植物园片区的徐家庄村,高营片区的南高营村、北高营村,滹太片区的前进村、肖家营村等6个村作为大片区土地规划储备试点村。上述6个试点村总占地面积18377.93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11073.83亩、建设用地面积约7304.1亩。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完成收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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