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0〕4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确保河道采砂依法、科学、有序进行,省政府决定将原“湖北省长江河道禁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赵斌 副省长
副组长:
梅祖恩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忠法 省水利厅厅长
成员:
赵飞 省公安厅副厅长
康明先 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华新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云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