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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0―2014年天津市官方兽医培训规划》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市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官方兽医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培训市属兽医机构官方兽医、区(县)兽医机构负责人和区(县)官方兽医培训师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官方兽医岗前培训、所属兽医机构官方兽医继续培训,并监督指导区(县)官方兽医继续培训工作。各区(县)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官方兽医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所属兽医机构官方兽医继续培训、官方兽医辅助人员培训。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协助市畜牧兽医局开展全市官方兽医培训工作。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按照农业部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官方兽医队伍实际,突出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强化官方兽医知识结构系统化和知识更新。坚持官方兽医培训与动物防疫工作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与学习推广先进的工作方法紧密结合,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严格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培训效果评估,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3.创新方法,形式多样。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统一组织培训与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相结合、专家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研究讨论与参观学习相结合。强化案例式、模拟式和体验式教学,积极推广网络教育、电化教育,鼓励在岗学历提升和进修学习,探索推行官方兽医培训学时学分制管理,激发官方兽医学习的主体意识,增强官方兽医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完善的官方兽医培训体系。健全市、区(县)两级官方兽医培训网络,明确官方兽医培训职责,建立官方兽医培训师资队伍,确保官方兽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全面提高官方兽医队伍综合素质。力争到2014年市级官方兽医机构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官方兽医达到100%,区(县)级机构达到80%以上,建立一支业务精通、工作高效、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官方兽医队伍。

  (二)阶段目标

  --2010年10月底前,根据农业部官方兽医培训大纲,确定官方兽医培训系列教材;启动官方兽医在职学历教育。

  --201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官方兽医师资培训,建立不少于20人的官方兽医培训师资队伍。

  --2011年,进一步充实官方兽医培训师资力量,达到30人左右。培训官方兽医及官方兽医管理干部不少于260人,全面完成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岗前基础培训和官方兽医管理干部首次培训。培训官方兽医辅助人员不少于300人,完成全市50%以上官方兽医辅助人员的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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